HEXAGRAM 38 · 倒置之象
睽卦。訟為相爭於外,睽為相異於內。一為言之爭,一為志之離 — 皆二者不合之相。文王以此二卦相對,提醒讀者:外爭易見,內離難察 — 二者皆當警之。
讀 睽 →PLATE VI · SIX OF SIXTY-FOURPLATE · VI · Sòng
Sòng · Conflict · 周易第六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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卦辭
卦辭
彖 辭
“ 有孚,
窒,
惕,中吉。
終凶。
利見大人,
不利涉大川。 ”“ 有孚,
窒,
惕,中吉。
終凶。
利見大人,
不利涉大川。 ”
— 周易,第 6 卦,彖辭。 約前 1000 年。
訟者,爭也。卦辭言「有孚,窒,惕」 — 雖有所信,而為阻所窒,故須警惕。「中吉終凶」 — 中道而止則吉,執到底則凶。又言「利見大人」 — 求一公正之第三者,勝於自爭。
象辭
象辭
象 辭
“ 天與水違行,訟;
君子以作事謀始。 ”“ 天與水違行,訟;
君子以作事謀始。 ”
— 周易,第 6 卦,象辭。
原象辭言:天與水違行,訟。天上行而水下流,二者背馳而不相會 — 訟之象也。君子觀此而謀始 — 凡事之初,當察其方向是否同途,免日後相訟。
此 卦 現 時此 卦 現 時
若訟卦現於您之卦中,此書所言者為雙方各執其理、互不相讓之態。天與水,本應同源,然行之方向相反 — 此即訟之本相。
卦辭最深者三字:「中吉終凶」。爭至中途而能止者,猶可保其吉;爭至終局而求全勝者,反成凶相。何也?爭之本質,非在勝負,乃在二者之關係。執到底者,即使勝,亦無所剩矣。
「利見大人」一語,指明出路。所謂大人,非位高者,乃公正而能斷者 — 或為朋友、或為仲裁、或為您自心之清明一念。此書誡讀者:勿獨爭,當有所求於外。
「謀始」二字,提醒讀者:訟之最善之解,在未訟之前。事之始,當察其方向、定其分位、立其約;若初時不謹,則日後爭之必至。已陷訟中者,當思「中吉」二字 — 退一步,海闊天空。
相 伴 之 卦相 伴 之 卦
與 Sòng 相呼應之卦。
請 自 叩 其 問請 自 叩 其 問
或亦不然。此卜讀其時之本相 —
非您所欲求之卦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