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EXAGRAM 6 · 倒置之象
讼卦。睽为虽乖而未争,讼为已起之争 — 一未发,一已动。睽尚有缓之可,讼则势已张。此书提醒:睽不解则成讼,讼能止则归睽 — 二者本一事之深浅耳。
读 訟 →PLATE XXXVIII · THIRTY-EIGHT OF SIXTY-FOURPLATE · XXXVIII · Kuí
Kuí · Opposition · 周易第三十八卦
上卦 ☲ FIRE · 下卦 ☱ LAKE
卦辭
卦辭
彖 辞
“ 小事吉。 ”“ 小事吉。 ”
— 周易,第 38 卦,彖辞。 约前 1000 年。
睽者,乖也 — 火上炎,泽下润,二者背道。卦辞言「小事吉」 — 睽之时,大事不可为,然小事仍可以渐合之。
象辭
象辭
象 辞
“ 上火下泽,
君子以同而异。 ”“ 上火下泽,
君子以同而异。 ”
— 周易,第 38 卦,象辞。
原象辞续曰:君子以同而异。上火下泽,所性虽异,而同处其位。处睽之时,当于同中识其异,于异中存其同 — 二者并存而不相害。
此 卦 现 时此 卦 现 时
若睽卦现于您之卦中,此书所言乃二者乖离之时。本当合者反离,本当亲者反远。火向上,泽向下,各自其性,而二者本道相违。
卦辞「小事吉」之诫至明。此时之大事不可为 — 大者求合,合不可强;然小事仍可吉 — 小者求渐,渐可以化其乖。
卦象言「同而异」 — 睽之大智,非求其同,乃于异中存其同。今人多以为合者必同,而古人以为「合者其志同,非其形同」。火与泽虽性异,而能并存于卦,此即「同而异」之义。
此卦之诫,在能识其乖之深浅。常人于此处,易二者:或欲强合而其乖益深,或弃之以为不可救而其离益远。皆失睽之本意。当问者非「我如何使彼复合」,而是「我所与彼之间,是否仍有可同之小事」。
相 伴 之 卦相 伴 之 卦
与 Kuí 相呼应之卦。
请 自 叩 其 问请 自 叩 其 问
或亦不然。此卜读其时之本相 —
非您所欲求之卦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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