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EXAGRAM 54 · 倒置之象
归妹卦。贲为以文成事,归妹为以势成事 — 一以饰润其行,一以位定其分。然二者皆有「居非其本」之意:贲之过则文掩其实,归妹之过则位掩其志。此书提醒:无论以文或以位,所贵者其本之未失也。
读 歸妹 →PLATE XXII · TWENTY-TWO OF SIXTY-FOURPLATE · XXII · Bì
Bì · Grace · 周易第二十二卦
上卦 ☶ MOUNTAIN · 下卦 ☲ FIRE
卦辭
卦辭
彖 辞
“ 亨。
小利有攸往。 ”“ 亨。
小利有攸往。 ”
— 周易,第 22 卦,彖辞。 约前 1000 年。
贲者,饰也 — 山下有火,文采相照。卦辞言「亨,小利有攸往」 — 饰之事,有其用,然非可大行。其用在以文成质,非在以文代质。
象辭
象辭
象 辞
“ 山下有火,
君子以明庶政,无敢折狱。 ”“ 山下有火,
君子以明庶政,无敢折狱。 ”
— 周易,第 22 卦,象辞。
原象辞续曰:君子以明庶政,无敢折狱。山下有火,所照者明,而其势不远。处贲之时,可明其常事之政,而不可断其重大之狱 — 文饰之力,所及者有限。
此 卦 现 时此 卦 现 时
若贲卦现于您之卦中,此书所言乃饰之时。所有之实已具,而其形未善;所行之事已正,而其貌未明。此时之要,在以文成其质。
卦辞之妙,在「小利有攸往」 — 不曰大利,而曰小利。盖饰之用有限。可以文成事之貌,不可以文代事之实;可以饰润其行,不可以饰救其本。
卦象言「明庶政,无敢折狱」 — 贲之德,可治平常之事,不可决重大之疑。重大之疑,必以实断;以文饰决之,则失其义。
此卦之诫,在能识文之分。常人于此处,易二者:或弃饰而以为无用,或溺饰而以为可代实。皆失贲之本意。当问者非「我何处可加饰」,而是「我所饰之物,其本是否已立」。
相 伴 之 卦相 伴 之 卦
与 Bì 相呼应之卦。
请 自 叩 其 问请 自 叩 其 问
或亦不然。此卜读其时之本相 —
非您所欲求之卦也。